- 读书简介
现代言情《杀人犯的无罪辩护》震撼来袭,此文是作者“恒匀”的精编之作,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薛毅林娜,小说中具体讲述了:根据《刑律》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,任何意识不得蓄意或有明确意图地实施消灭另一意识。林娜,你被控谋杀你的双胞胎妹妹林淑的意识,你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林娜:“我没杀任何人。”检察官:“尊敬的法官,我们有证据显示,案发当天是周三,按契约应该是琳娜控制身体,毫无疑问,当天她用水果刀刺向自己的行为,造成了寄宿在...
第9章
与林淑的争执并不能证明林娜有杀害林淑的动机。事实上,这是林娜自己身体,她没理由杀害自己。”
检察官:“即使如此,也不能排除林娜的嫌疑。我们有证人证言,证明林娜对林淑的死亡表现出异常的冷静,这不符合一个无辜者的反应。”
我:“尊敬的法官,我的当事人在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时,仍能保持冷静,这是恰恰是她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底气。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在面对指控时的沉着冷静,就推断她有罪。”
检察官:“辩护人忽略了一个关键点,林娜作为大脑的原生意识,对大脑有绝对的控制权。她有机会也有能力随时“夺取”身体,对自己的身体造成致命伤害,从而消灭林淑的意识。”
我:“尊敬的法官,检察官的这种假设,是建立在林娜有杀害林淑的动机之上的,而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一点。相反,检方自己提供的指纹鉴定报告,恰恰证明了我的当事人不是杀人凶手。”
检察官:“报告清晰显示,凶器水果刀柄上留下的指纹,就是林娜的指纹。”
我:“尊敬的法官,我并不质疑报告结论的有效性,但是我提醒注意一个细节:刀柄上都是右手的指纹,而林娜是左撇子!”
我能感觉到,检察官已经冒汗了。
之后的法庭辩论持续了很久,不过我无所畏惧,见招拆招,检方的证据链被打得七零八落。
胜利在向我招手。
法官:“请双方做最后陈述。”
我:“唯有排除一切合理怀疑,才能定罪,仅仅靠推断,还远远不够。我的当事人本是一个受害者,却被作为杀人凶手被告上法庭,这不是正义之举。《刑律》明确规定,谋杀罪有两个基本构成要件:一是主体,二是故意。本案中,案发当天身体并不由被告控制,林娜根本就不在场。况且,被告若是不满林淑,完全可以通过终止契约把妹妹赶走,没必要杀人。”
随后,法官宣布择期宣判。
三天后,我拿到了无
为您推荐